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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的來源有哪些?危害有哪些?
編輯:超聲波氣象站?發布時間:2019-03-07
VOCs,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),是大氣中一類廣泛存在的重要氣態污染物,按照世界衛生組織(WTO,1989)的定義,其為在常溫下,沸點50℃~260℃的各種有機化合物。VOCs 不僅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等有直接影響,還可通過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生成二次污染物,比如我們經常提到的臭氧,以及過氧乙酰硝酸酯、有機氣溶膠等,是導致空氣污染的重要前體物之一。
VOCs可分為八類:烷類、芳烴類、烯類、鹵烴類、酯類、醛類、酮類和其他。它的主要成分有烴類、鹵代烴、氧烴和氮烴,包括苯系物、有機氯化物、氟里昂系列、有機酮、胺、醇、醚、酯、酸和石油烴化合物等。
VOCs的來源主要有兩大方面:
1、天然源。主要包括植物釋放、火山噴發、森林草原火災等,其中較重要的排放源是森林和灌木林,較重要的排放物是異戊二烯和單萜烯。
2、人為源。可分為固定源、流動源和無組織排放源三類。其中交通運輸是全球較大的VOCs人為排放源,溶劑使用是第二大排放源。
VOCs危害
一方面,因為VOCs大多不溶于水,可混溶于苯、醇、醚等多數有機溶劑,多數對皮膚、粘膜有刺激性,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。其所表現出的毒性、刺激性、致癌作用和具有的特殊氣味能導致人體呈現種種不適反應。
另一方面,VOCs具有相對強的活性,導致它們在大氣中既可以以一次揮發物的氣態存在,又可以在紫外線照射下,在PM10顆粒物中發生無窮無盡的變化,再次生成為固態、液態或二者并存的二次污染物存在,且參與反應的這些化合物壽命相對較長,可以隨著天氣變化,或者飄移擴散,或者進入水和土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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